劉亞仁涉毒非法注射181次!拘留五個月獲釋放網反問:一般人也會放過嗎?

劉亞仁涉毒非法注射181次!拘留五個月獲釋放網反問:一般人也會放過嗎?

3 days ago

今(18)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5部對因違反《毒品類管理法》吸食大麻及教唆毀滅證據等罪名被起訴的劉亞仁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以罰款20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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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劉亞仁被控於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在首爾多家醫院以美容手術的睡眠麻醉為名,非法注射醫療用異丙酚(Propofol)共181次,並於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間,非法使用他人名義獲得安眠藥處方。

1739885136101.jpg圖片來源:osen

檢方曾於2023年5月及9月兩度申請逮捕令,但法院均予以駁回,並表示:「難以認定具備逮捕必要性及理由。考慮到被告已表達反省之意,且其住所固定、無類似犯罪前科,因此難以斷定其有毀滅證據或逃亡之虞。」

在首次接受傳喚調查時,劉亞仁表示:「我如實陳述了自己能夠說明的事實。因這起不光彩的事件站在這裡,令一直支持我的眾多粉絲失望,我深刻反省。」

一審法院認定其醫療用麻醉藥的長期使用及非法購買安眠藥的行為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然而,關於吸食大麻教唆及教唆毀滅證據的指控,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檢方與劉亞仁雙方均以量刑不當為由提出上訴。

在二審中,劉亞仁獲得緩刑減刑,從而在去年9月被法院拘留後,時隔約5個月獲釋。二審法院與一審相同,認定其醫療用麻醉藥的長期使用及非法購買安眠藥成立,但對於吸食大麻教唆及教唆毀滅證據部分,仍因證據不足判處無罪。

法院表示:「考慮到被告長期患有睡眠障礙與憂鬱症且芬特明(Phentermine)主要用於睡眠治療目的,加上未顯現對藥物的依賴性,無再犯可能性。此外,被告已被拘留超過5個月,並在此期間深刻反省,且無類似犯罪前科,因此認為一審的刑罰過重。」最終演員劉亞仁在被法院拘留五個月後獲得釋放。

判決出爐後,立刻引起許多網友的兩極反應,就有網友表示支持「以後請好好生活吧」、「會替劉亞仁應援的」、「我認爲對初犯需要寬容一次,重要的是不要重複同樣的錯誤」、「不管做什麼事以後要努力生活,但是真的不想在節目中看到他了...因爲習慣性吸毒確實是大罪」、「太浪費才能了,以後請好好生活」。但也有網友認為若是一般人根本不會獲得像藝人這樣善待的眼光「普通人把藥打到這種地步還會緩刑嗎? 少說就是181次啊?」、「普通人也會放走嗎?因爲是公衆人物,所以嚴懲才不會跟著做啊」討論相當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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