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雨盛「會擔起做父親的責任」只是說說?律師直言:不認私生子就不一定要付錢

2025-03-17
去年鄭雨盛遭韓媒Dispatch爆出與模特兒文佳菲育有「私生子」,隨後又再爆出不僅同時腳踏3條船,而且習慣使用IG私訊功能撩妹,讓鄭雨盛出道30年的好形象跌落谷底。
這裡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4日,YouTube頻道《Viewport》公開了一段題為《大眾對藝人私生活有多少知情》的影片。在影片中,專門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談到了鄭雨盛與文佳菲所生的兒子的財產繼承問題。
律師表示:「並非只有婚生子女才能獲得繼承人資格。但如果是非婚生子女,要獲得繼承人地位,就需要經過『認親』程序。」她進一步解釋:「一般來說,查看家庭關係證明時,父母和子女都會被登記在內,但即使是親生子女並不會自動被登記在家庭關係證明書上」。
「如果孩子是在未婚狀態下出生,母親的子女身份會立即確立,但父親的身份則無法確定。因此需要進行DNA檢測並提出認親申請,只有這樣在查看家庭關係證明時,該子女才能與原配所生的子女一起登記,並正式獲得繼承人的資格。如果沒有提出認親申請,就無法獲得繼承權」。
對此,律師也補充道:「所以不管怎樣,最終還是需要提出認親申請」、「以目前的情況來看,認親申請的可能性應該相當高。」
文化評論家夏在根(하재근)則表示:「鄭雨盛曾表示,他會履行作為父親的責任,這句話的意思很可能就是他願意在法律上承認這名孩子。」對此律師也解釋道:「從法律層面來看,當一個人說『我會盡到作為父親的責任』時,最直接的聯想就是支付撫養費」。
「然而,即使沒有進行認親申請,作為父親,鄭雨盛仍然可以自願支付撫養費。但如果要讓這成為法律義務,就必須正式提出認親申請。」對此律師也強調:「『我會負責』這句話的解讀,與其說是一般性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如何從法律上進行詮釋。」
相關文章
留言
- 分享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