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柳演錫手法一樣!李準基被查開空殼公司逃稅9億!網失望:靠形象吃飯還不繳稅

2025-03-19
今(19)日,韓媒《Field News》報導指出,江南稅務署在2023年對李準基進行稅務調查,然而在課稅前適法性審查中判定李準基敗訴,並表示所屬公司Namoo Actors向李準基個人公司支付演出費被當局判定為所得稅。
經確認演員李準基通過國稅局的稅務調查被追繳約9億韓元的稅款。對此,李準基方面不服課稅當局的決定,已向稅務審判院提起審判請求,並申請了課稅前適法性審查但未被接受,最終他向稅務審判院提起了審判請求,展開法律應對。
然而,此次追繳涉及李準基的所屬公司Namoo Actors與其設立的個人經紀公司Jig E&M之間的交易。李準基在2014年1月設立了Jig E&M,隨後與Namoo Actors簽訂了專屬合約。
合約內容以Namoo Actors向李準基的個人公司Jig E&M支付演出費的方式達成,因此Jig E&M將演出費作為公司的營業收入並繳納了法人稅。
然而,國稅局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Namoo Actors與Jig E&M之間的交易發出了與實際不符的發票。國稅局認為從Namoo Actors收到的演出費應被歸類為個人所得。法人稅的最高稅率為24%,而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為45%,由於稅率差異顯著,認為存在逃避稅的可能。
因此,國稅局否認了Jig E&M已繳納的法人稅,並重新課以個人所得稅,對李準基追加徵收了9億韓元的稅款。對於課稅當局的這一處分,李準基方表示感到委屈。對此Namoo Actors關係人表示:「李準基演員尊重課稅當局的決定,已全額繳納了相關稅款”,但也指出此次處分與國稅局的既有課稅慣例完全不同」。
事實上,Jig E&M為李準基在2021年購買的青羅頂樓公寓,價值至少29.5億,但經調查卻非居住用途。而Jig E&M是李準基與其父親於2014年1月共同設立的,目前李準基與其父親共同掛名為代表。
根據韓國評價數據公司的信用分析報告顯示,該公司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別創下23億5500萬韓元和10億6700萬韓元的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在2022年為16億300萬韓元,2023年則為3億1600萬韓元。
然而,李準基的演出費以及法人所有不動產的租金是主要收入來源。Jig E&M在成立後約兩年半即2016年左右購買了位於仁川西區一帶的多處不動產,公司在這些不動產地址上共登記了三處分公司,並創造租金收入。
該公司在成立後約七年間位於李準基的首爾廣津區居住地,但在2021年以29億5000萬韓元購買了位於仁川青羅的頂樓公寓後遷移了本部。這座頂樓公寓是仁川青羅地區的最高價住宅設施,並一直被部分青羅地區居民公開稱為李準基的實際居住地。
但李準基方面向本報澄清這一傳聞與事實不符,李準基方表示該頂樓公寓是Jig E&M本部所在處,李準基演員並未居住,僅在與父親商業用途使用時會進入,平時是空置無人居住的。
逃稅的消息曝光後,很快就引起韓國論壇的一陣討論,不少網友感嘆「透過逃稅新聞才知道,原來演員們即使有經紀公司,還會再創立個人公司來節稅,看來演員真的是沒什麼花費要報帳的,只好再開個公司來省稅」、「因為法人稅比個人所得稅便宜多了,所以大家都成立公司來報收入」、「看起來不只一兩個人這樣做呢,真是活得輕鬆自在啊」、「為什麼演出費是給法人而不是個人呢...」、「大家都有自己的個人公司」、「說稅收不足,藝人倒是金礦啊」、「哇,最近被抓的藝人都是因為法人問題啊」、「到目前為止被抓的人都是有自己的個人公司嗎?」、「Namoo Actors不是把李準基的酬勞給他個人,而是支付給J.G. Entertainment,雖然沒有稅務問題,但這樣不對吧?藝人是本人,為什麼不是本人收錢,而是公司收呢?」、「賺那麼多錢,居然捨不得繳稅」、「因為以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家都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那些被抓的演員,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在原經紀公司下,還另外成立了個人公司的人。李荷妮、柳演錫、李準基都有支持演藝活動的大經紀公司,還另外成立個人公司,等於有兩個經紀公司」、「藝人的工作是靠形象和大眾的好感吃飯,稅就好好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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