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閔熙珍又說謊?3起提告ADOR「職場霸凌」案全敗訴!韓勞動部裁定「無證據+無嫌疑」

NewJeans、閔熙珍又說謊?3起提告ADOR「職場霸凌」案全敗訴!韓勞動部裁定「無證據+無嫌疑」

2 days ago

女團NewJeans(NJZ)於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向所屬經紀公司ADOR解除專屬合約。此後在12月11日NewJeans經紀人A某向韓國雇用與勞動部控告ADOR代表金周英,指控其在公司內施行職場霸凌。該經紀人聲稱,ADOR曾強行將自己扣留在公司,並要求提交筆記型電腦與個人手機。

這裡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悉,A某是去年11月底NewJeans宣布單方面解約後,負責在排除ADOR情況下與廣告主接洽的人員。對於被ADOR代表金周英在職場內施行霸凌一事,經韓國政府調查後已確認結論為「無嫌疑」。

圖片來源:bizchosun圖片來源:bizchosun

當時ADOR表示該合約仍有效,並視NewJeans單獨接洽品牌方為違反公司規章的「擾亂行為」,因此對A某進行內部調查。對此,A某認為自己遭到職場霸凌,並於去年12月向韓國雇傭勞動部對金代表提出正式申訴。

根據業界於24日透露,韓國雇傭勞動部下屬的「首爾地方雇傭勞動廳」近日完成調查,結論為找不到相關事實依據,因此以「行政終結(無嫌疑)」結案。官方指出,僅憑申訴人提供的資料,無法確認是否構成職場霸凌。

此前,A某聲稱ADOR以業務協商為名,將其騙至公司,隨後發出停職通知,要求歸還家中的筆電,並在電腦歸還之前強迫其滯留公司長達三小時,涉嫌非法拘禁。主張這是典型的職場霸凌,並因此對金代表進行舉報。

同時,NewJeans成員也曾透過聲明表示:「我們親眼目睹幫忙處理行程的經紀人與表演導演被ADOR與HYBE搶走筆電,甚至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被調查,有人因此受害哭泣。對於仍在處理行程的工作人員遭此待遇,我們實在難以接受。」

對此,ADOR當時反駁說:「A某曾繞過公司,直接與廣告商聯絡,試圖促成NewJeans與品牌之間的合作,違反了藝人與公司之間的專屬合約。」ADOR表示,A某已承認其違規行為,這等同於協助成員違約。根據專屬合約,NewJeans只能通過ADOR進行演藝活動,A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嚴重的損害公司行為」。

此外,ADOR還強調,曾給予該經紀人解釋機會,但對方拒絕所有面談要求,才不得不將其停職,針對所謂的「非法扣留」與「強迫行為」,ADOR予以否認。並要求歸還筆電,然而,A某直到數小時後才交還電腦,且將公司資產電腦進行格式化,導致數據無法恢復,公司無法確定遺失了哪些關鍵文件。

除了針對ADOR的申訴外,透過雇傭部提出的爭議案件還有其他例子。其中包括HYBE所認定為閔熙珍(ADOR前代表)共謀者之一的L前副代表,她也曾主張遭到HYBE經營層「職場霸凌」,但該案件最終同樣以「行政終結」處理,意即無嫌疑結案。

L前副代表於去年9月指控HYBE進行非法內部調查,包含強制回收資訊資產等行為,並對HYBE經營層5人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不過政府在仔細調查雙方說法後,最終也做出「無嫌疑」的結論。

針對這起案件,外界分析認為,L前副代表的申訴可能是為了阻礙HYBE對ADOR前員工B某針對她提出的性騷擾與職場霸凌申訴進行再調查,在閔熙珍的指示下所提出的對抗性申訴。

另外,還有一名自稱是 NewJeans 粉絲的人士透過「國民申訴平台」請求政府調查成員Hanni是否遭受職場霸凌,但此案亦已結案。官方判定 Hanni難以被視為《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工。

原因在於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屬於對等的合約關係,彼此僅履行合約義務,難以認定公司對藝人有「指揮與監督」的從屬性,因此不構成職場霸凌的適用條件。

總結而言,近期與ADO 或HYBE相關的三起「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勞動當局均判定無證據支持、不構成違法行為,全數裁定「無嫌疑」。

留言

Kagit-Avatar
  • 分享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