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訴訟有轉機?法務專家逆風提1主張力挺解約HYBE:開啟偶像新人權

3 days ago
女團NewJeans(NJZ)上月21日遭法判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並回絕了NewJeans提出的訴求掀起許多討論。直到本月9日,NewJeans針對法院的假處分決定提出異議申請後,16日NewJeans 對法院禁止活動命令提出抗告。
但據韓媒指出,關於NewJeans(NJZ)成員的專屬合約假處分被駁回,就有法律專家對法院的決定提出了批評。
公益人權法律財團的律師在23日透過一篇題為「為什麼K-pop偶像專屬合約中的高度信賴關係很重要」的文章中表示:「偶像在成為特定團體的成員之前是人,應該能夠自行決定與誰進行藝術活動」。
律師表示:「如果企劃公司侵犯了這些基本權利,應該能夠解除合約」並指出「NewJeans成員為了維護自身信仰和彼此而發聲,這是開啟偶像人權新篇章的起點」來主張NewJeans有權和HYBE提解約。
律師其主張:「偶像大多在未成年時期準備出道,並依據企劃公司的指示簽訂7年合約,這不僅是提供服務,而是簽下7年以偶像身份生活的整個生涯」。
最後律師還指出,隨著投資金額增加,要求的活動量和時間也增多,並批評道「K-pop偶像過度巡演和活動、頻繁受傷、精神健康惡化等長時間勞動問題是結構性的」。
然而在律師的逆風聲援曝光後,立刻引起許多網友的討論,不少網友認為重點依舊是在違約金,沒有人說不能解約,但違約金的部分還是得承擔「簽了合約就要遵守,想解約就付違約金啊」、「付了違約金就可以走啦,當初在法院也證明不了信任關係破裂,那又怎樣?明明靠著這一點進行媒體操作,但還是沒法證明啊」、「想解約就付違約金啊,把旅遊的錢省下來吧」、「付違約金走人吧,把合約當作是小孩子在玩的嗎?」、「不如付違約金走人吧?」、「完全不懂演藝圈運作的人在那邊講東講西...」、「付違約金就好了啊,有誰反對嗎?」、「付違約金就可以解約了不是嗎?」、「付了違約金馬上就能解約哦!」、「合約是鬧著玩的嗎?沒有解約理由就要讓你解約嗎?投資金呢?付違約金然後解約吧」、「真是無言又好笑哈哈」反應相當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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