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替知名男團編舞、也曾登上舞蹈競賽節目的知名編舞師,涉嫌性侵一名喝醉的熟識女性,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當庭羈押。
根據韓媒報導,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於上月23日針對涉嫌準強姦罪遭起訴的A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當庭羈押。另外還命令他接受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並限制未來5年內在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者相關機構任職。

A某涉嫌於2024年3月,在首爾西大門區與一名相識多年的女性飲酒後,帶對方前往汽車旅館並性侵,因此遭到起訴。對此,A某雖承認雙方確實發生性關係,卻否認犯罪,辯稱女方當時並非處於無法反抗的狀態,兩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
不過,法院並未採信A某的說法。合議庭指出,A某的陳述有多處與客觀情況不符,且在偵訊過程中多次改變說法。
據了解,A某最初接受警方調查時,曾表示進入汽車旅館後,兩人玩了約30分鐘的遊戲,但後來卻改口稱沒有玩遊戲,或是自己已經不記得。此外,對於性行為發生的先後順序,以及被害人嘔吐的時間點,他在調查期間的說法也出現變化。
相較之下,法院認為被害人的證詞相當可信,指出:「被害人的陳述始終一致且合乎情理,不僅符合客觀證據,也找不到她刻意說謊的動機,因此具有高度可信性。」
A某方面曾以案發後被害人的行為,以及對方提出告訴的時間點等理由,質疑被害人證詞的可信度,但法院並未接受這些主張。
法官表示,性暴力被害人的反應,可能因為與加害者的關係及當下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被害人表示,因為對方是自己平時就認識的人,一時無法接受竟遭熟人性侵,才會陷入混亂,法院認為這樣的說法具有合理性。
此外,A某一方也主張,他接受心理生理測驗(測謊)時,結果顯示為「真實反應」,但法院認為,這並不足以推翻被害人證詞的可信度。
法院在量刑理由中指出:「被告明知被害人不太願意喝酒,仍一再勸酒,甚至利用對方酒醉、處於無法反抗的狀態犯案,犯罪情節並不輕微。」法官也認為,A某始終否認犯行,還將責任推給被害人,進一步加重對方的精神痛苦,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年。
據悉,A某過去曾出演音樂專門頻道的舞蹈競賽節目,因而打開知名度,之後也曾擔任多個知名男團的編舞師。
不過,A某不服一審判決,目前已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