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知名男团编舞、也曾登上舞蹈竞赛节目的知名编舞师,涉嫌性侵一名醉酒的熟识女性,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羁押。
据韩媒报道,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于上月23日对被控准强奸罪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羁押。此外,法院还命令他接受8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限制其未来5年内不得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任职。

A某被指控于2024年3月,在首尔西大门区与一名相识多年的女性饮酒后,带对方前往汽车旅馆并实施性侵,因此遭到起诉。对此,A某虽然承认双方确实发生了性关系,但否认犯罪,辩称女方当时并非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两人是合意发生性行为。
然而,法院并未采信A某的说法。合议庭指出,A某的陈述有多处与客观情况不符,且在侦讯过程中多次改变说法。
据了解,A某最初接受警方调查时,曾表示进入汽车旅馆后,两人玩了约30分钟的游戏,但后来却改口称没有玩游戏,或是自己已经不记得。此外,对于性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以及受害人呕吐的时间点,他在调查期间的说法也出现了变化。
相比之下,法院认为受害人的证词相当可信,指出:“受害人的陈述始终一致且合乎情理,不仅符合客观证据,也找不到她刻意说谎的动机,因此具有高度可信性。”
A某方面曾以案发后受害人的行为,以及对方提出指控的时间点等理由,质疑受害人证词的可信度,但法院并未接受这些主张。
法官表示,性暴力受害人的反应,可能因为与加害者的关系及当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受害人表示,因为对方是自己平时就认识的人,一时无法接受竟遭熟人性侵,才会陷入混乱,法院认为这样的说法具有合理性。
此外,A某一方也主张,他接受心理生理测验(测谎)时,结果显示为“真实反应”,但法院认为,这并不足以推翻受害人证词的可信度。
法院在量刑理由中指出:“被告明知受害人不太愿意喝酒,仍一再劝酒,甚至利用对方酒醉、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犯案,犯罪情节并不轻微。”法官也认为,A某始终否认犯行,还将责任推给受害人,进一步加重了对方的精神痛苦,因此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悉,A某过去曾出演音乐专业频道的舞蹈竞赛节目,因而打开知名度,之后也曾担任多个知名男团的编舞师。
不过,A某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