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近日宣判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被称为“电棒男”的27岁男子因强迫再婚妻子发生性行为,并多次重击其腹部,最终导致妻子胰脏破裂等重伤死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8日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2年,检方此前求刑20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于28日对被告柳某(27岁)涉嫌伤害致死、强迫以及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中“利用摄像机等设备拍摄”等罪名作出了判决。
柳某被控于今年2月1日,强迫妻子A女士持续40分钟以上重复特定性行为姿势,过程中还用拳头及脚猛烈殴打她的腹部,造成胰脏破裂等严重伤势,最终导致A女士死亡。
法院认定强迫罪成立,理由是从当时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出,A女士已明显感到痛苦,但柳某仍以“会被打”、“想被踢吗”等言语威胁,要求她继续进行所谓的“练习”。
伤害致死罪部分,法院同样认定有罪。根据解剖结果,A女士身上可见肠系膜及胰脏破裂、多处肋骨骨折等严重伤势。
法官指出:“可以认定被告曾多次用脚或拳头猛烈击打被害人的上腹部。”法院并认为,反复对腹部施加强烈冲击,本身就足以预见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
至于柳某辩称,A女士也可能是撞到楼梯或栏杆才受伤,法院则认为与解剖结果不符,因此不予采信。
不过,关于“利用摄像机等设备拍摄”的指控,法院判决无罪。法院认为,A女士当时是自行架设手机并开始拍摄,无法充分证明相关拍摄行为违反她本人意愿,因此认定该项罪名证据不足。
法官表示:“被告为满足自己的性需求,强迫被害人进行相关行为,并多次猛烈殴打其腹部,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法院认为,从犯罪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来看,被告罪责相当重大。
法院同时指出,柳某过去就有特殊伤害前科,在过往婚姻关系中也曾对前妻施暴、造成对方受伤。
据了解,柳某过去曾将前妻捆绑并捂住嘴巴,再用加热后的电棒烫伤她的大腿,留下约6处烫伤,因此被冠以“电棒男”的称号。
法院最后考量柳某犯案后未见悔意,还有逃避责任的情况,案发后甚至疑似将家用监控(HomeCam)设备丢弃,加上始终未获被害人家属原谅,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