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曝拍《淚之女王》眼淚不夠用!金智媛直認:越到後半部眼淚就越少!
近日,由演員金秀賢和金智媛主演的《淚之女王》熱播,YouTube頻道「Netflix K-Content」也上傳了兩位演員的訪問片段。
短片中,金秀賢、金智媛介紹了自己在《淚之女王》的角色,金智媛又透露了部分劇情:「最終還是愛情,該劇講述了經歷離婚危機的夫婦重拾愛情的過程,因為所有的故事裡都包含著愛,所以看的時候可以感受到溫暖和快樂。」
金秀賢說自己最喜歡的場面是結婚的場面:「我試穿了禮服,還走過天橋」,金智媛也說:「在德國拍攝的場面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拍攝的時候感覺很好,有很多非常可愛的場面,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智媛又透露演出《淚之女王》的契機:「第一次讀劇本的時候非常好奇,為什麼這些人的關係會變成這樣,這對夫婦為什麼會這麼生氣,這個人為什麼會這麼冷漠自私呢? 我很好奇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所以讀了一遍劇本,這部作品是以好奇心開始的。」
金智媛又提到朴成焄:「最感性的演員是朴成焄,在拍攝現場見到他眼角濕了,聽說前一天看了感性的作品,餘韻未盡,前一天哭得很厲害。但金秀賢也很厲害,一直開玩笑但一進門就會眼淚汪汪的,感到很神奇。」金秀賢說:「眼淚是消耗品,流多了後來就不夠了,需要充電的時間。在拍攝這部作品後,眼淚的容量有所增加」,金智媛也說:「每天流淚有一個限度,在拍攝哭戲時,越到後半部眼淚就越少。」
對於洪海仁被白賢祐迷住的理由,金秀賢說:「很甜蜜,很細膩,很聰明, 好像是從微不足道的地方散發出來的可愛。」相反,金智媛卻說:「這真的是個疑問。白賢祐非常喜歡她冷靜、堅強、有點自私的樣子,從某種角度看,似乎把缺點變成優點。」
金秀賢又指劇情會「反轉中的反轉,一直在反轉」,而金智媛則說:「洪海仁真的是毫無不足之處,一直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物,請關注會發展到什麼程度,在此過程中與白賢祐、家人之間的關係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Caridee小編
駐韓小編跟你說說韓國大小事~
评论 (0)
相关文章
K-Pop《淚之女王》金秀賢♥金智媛神還原世紀婚禮!韓媒大讚:第二對玄彬♥孫藝珍!
韓劇《淚之女王》播出後刷新收視紀錄,男女主角金秀賢、金智媛也展現了與眾不同的默契度,更讓觀眾想起玄彬、孫藝珍,對他們發展成現實情侶表示期待。 《淚之女王》劇情講述一對結婚三年、女強男弱的財閥夫妻,因不對頻的生活使婚姻遭遇危機,在克服困境後兩人的愛情如奇蹟般再次綻放的故事。 由《來自星星的你》、《藍色海洋的傳說》、《愛的迫降》的編劇朴智恩執筆的《淚之女王》,播出前經已備受期待,收視率和話題性都一直上升。僅播出4集,收視率就比《愛的迫降》的上升速度還要快,達到了13%,更打入Netflix全球TOP10的第7位,人氣非常火爆。 金秀賢繼2020年播出的tvN《雖然是精神病但沒關係》之後時隔4年回歸電視劇,而金智媛繼2022年JTBC《我的出走日記》後時隔2年回歸電視劇。 對於他們的默契度,觀眾們更提到了編劇朴智恩的前作《愛的迫降》玄彬和孫藝珍,表示對金秀賢、金智媛發展成現實情侶的期待。而在17日播出的《淚之女王》更有「看著玄彬和孫藝珍,在演自己喜歡的角色的時候,不就真的愛上了嗎?你們也是這樣的」的台詞出現。 另外,《淚之女王》中金秀賢和金智媛的婚禮照更重現玄彬和孫藝珍真實婚禮的現場,一時成為了話題。新劇刻意向孫藝珍、玄彬的世紀婚禮致敬,因兩人是出演《愛的迫降》繼而戀愛結婚,《淚之女王》不僅重現婚禮現場,就連金秀賢、金智媛的禮服和婚紗也刻意模仿他們的造型。 而金秀賢、金智媛仿效玄彬、孫藝珍的婚禮細節,這也被形容是金牌編劇朴智恩的小巧思。韓媒更大讚他們相當有默契,有望成為第二對玄彬、孫藝珍。
K-Drama《韩国制造2》:玄彬9年后以KCIA副局长身份回归
迪士尼+原创剧集《韩国制造2》发布了全新海报和视频预告,预示着演员玄彬/현빈将以韩国中央情报部(KCIA)副局长的身份华丽变身。 玄彬与禹棹奂预告尖锐对立根据今日(11日)发布的宣传资料显示,《韩国制造2》的故事背景设定在第一季九年之后。玄彬/현빈在剧中饰演白基泰/백기태一角,成长为手握韩国中央情报部(KCIA)副局长这一强大权力的核心人物。剧情将围绕他与禹棹奂/우도환(曾出演《猎犬2》)饰演的弟弟之间的关系展开,探讨究竟谁是友军、谁是敌人。此外,郑雨盛/정우성(曾出演《跟我说爱我》)也将加入本季,为剧集增添更多紧张感。 https://dramabeans.com/2026/08/m
![[深度解析] 《公寓大作战》第9-10集:反派反扑,反被英雄“请君入瓮”](/_next/image?url=https%3A%2F%2Fkagit-media.atreez.cc%2Feditorial%2Fimages%2Fcmsnstfjvdy4hml1ee9vxihrw%2Fc35040bf1c044c39.jpg&w=1920&q=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