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無瀆職罪!律師分析房時爀有教唆對aespa進行暴力的嫌疑!並稱自己「以後要小心了」
2024-04-28
22日,HYBE對其旗下子公司Ador的代表閔熙珍提出業務上瀆職的指控,並啟動監查權開始對此進行監查。法界分析卻認為閔代表的業務上瀆職指控不成立。
前家事法院法官、現任律師李賢坤(音譯)於27日在Facebook發文質疑HYBE:「關於NewJeans事件和業務上瀆職指控,我仍然不理解HYBE方面的主張是否滿足瀆職的條件。」
李賢坤律師表示:「奪取經營權是沒有法律意義的主張。Ador的經營者在法律上是閔熙珍。她是否真的企圖控制HYBE的經營權尚無確證,若非要說,那是試圖讓Ador的經營權獨立,但這算是犯罪行為嗎?」
他繼續指出:「即使有人主張引入投資者來增加股份,但不論是否執行,我不明白為何這會構成背信。且敵對性收購在法律上是合法的。接受投資本身會對公司造成損害嗎?首先,在法律上,指控需要滿足一定的法律要求,目前我還尚未看到任何合理的解釋。」
李律師進一步提問:「HYBE及其房時爀的業務上瀆職不也是個問題嗎?即使HYBE是母公司和大股東,但其與子公司在股東結構和法律身份上都是獨立的。將子公司的商業秘密和專業知識隨意拿去並植入其他子公司,這能說不是業務上瀆職嗎?」
此後,李賢坤律師對他的言論被報導化表示:「以後要小心了」,但他強調他對此事的看法未變:「如果說KakaoTalk的資料是最決定性的證據,那麼我認為HYBE完了。看了HYBE的聲明,他們將瀆職陰謀記錄在公司會議記錄、工作日誌上,這合理嗎?看房時爀的KakaoTalk,似乎有教唆對aespa進行暴力的嫌疑,這是決定性的證據嗎?」
看完李律師發表的觀點後,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支持:「最好的邏輯了。教唆對aespa進行暴力,提供了很好的邏輯」、「估計不久閔熙珍就會打來電話了,建議至少預約三小時的諮詢時間」、「確實是房時爀瀆職」。
此前,HYBE對其子公司Ador的代表閔熙珍進行了緊急審查,並在首爾龍山警察局以業務上瀆職的指控提出了緊急審查。閔代表在25日的記者會上反駁指控,關於經營權奪取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並暗示這是對內部告發相關剽竊行為的報復。
閔代表反駁稱,HYBE擁有Ador80%的股份,奪取HYBE的經營權本身是不可能的。此外,閔代表公開了與HYBE代表房時爀的對話內容,揭露他對競爭對手女團aespa的不當言論:「可以把aespa踩在腳底下吧」
Ador的律師辯稱:「瀆職罪需當公司價值遭受實際損害時才成立,我們認為沒有發現任何損害公司價值的行為、計畫或意圖。瀆職不是預備罪,就算預備罪也必須有實際的準備行為才可構成。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案件甚至連預備行為都未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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