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鶴年長文喊冤抖遭強逼退團內幕!公司駁斥聲明曝光韓網換風向:難道真的沒有性交易?
男團THE BOYZ成員周鶴年在2017年參加《Produce 101 Season 2》以第19名成績止步,未晉入最終出道組。隨後在同年以THE BOYZ首位公開成員出道。然而,18日卻被爆出在酒吧親密私會曾是AV女優的明日花綺羅,因此也被解除專屬合約,並退出THE BOYZ。隨後又有指控指出他與明日花綺羅之間疑似涉及性交易,讓外界震驚不已。
19日,退團的周鶴年又被李鎮浩爆出曾向成員炫耀自己在明日花綺羅家裡共度一夜。這一舉動也導致成員們深感失望。最終,所有成員紛紛取消對周鶴年的關注,正式宣告與其切割。
然而,今(20)日,周鶴年二度在個人社群上澄清了自己沒有進行任何非法行為,並強調:「如果有性交易的證據,請立即公開。」並明示「我沒有退出團隊,也沒有同意解約。」反控告公司強迫自己退團,並向自己提出超過20億韓元的賠償。
隨後,THE BOYZ 所屬公司 One Hunned也對周鶴年的二度澄清做出官方回應,更警告若周鶴年持續散播虛假言論,將依法究責。向韓媒表示:「我們對周鶴年片面且不實的主張深感遺憾。」
當天,所屬公司針對周鶴年退團與解約決定說明:「首先,我們判斷周鶴年此次事件對團體活動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做出停止活動的決定。其後我們進一步掌握事件全貌,並依據專屬合約第6條第3項中,『損害作為大眾文化藝人應有品格,進而妨礙演藝活動的行為』的條款,告知周鶴年此事已構成合約解除事由,並據此作出解約決定。」
接著,所屬公司強調解約是「合理且正當的處置」,並指出:「本事件的本質,在於周鶴年逃避責任與反覆發表扭曲事實的主張。若周鶴年繼續提出此類言論,我方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嚴正應對,以避免所屬藝人及公司受到損害,也將向司法機關提交相關證據與資料。」
One Hunned最後還表明,未來不再對周鶴年的主張做出任何回應,THE BOYZ其他成員的活動將如期進行,公司也會全力保護團體其餘成員的名譽與權益。
然而,由於公司在聲明中說的很模糊,完全沒有提及性交易及20億的解約金,甚至還表明以後不會做出任何回應,再加上這間公司以往對其他藝人相關的聲明,也讓很多韓國網友開始換風向,質疑周鶴年是不是真的被冤枉了,留言表示:「這邊的立場聲明感覺也太奇怪了」、「所謂的性交易報導是真的誤報嗎?」、「欸,到底在說什麼啊?請說明清楚具體理由好嗎」、「那20億是怎樣?聲明文寫成這樣也太敷衍了吧」、「看起來應該不是性交易沒錯」、「如果不是性交易,那周鶴年真的太委屈了」、「雖然合約裡有寫,但能在不跟本人談的情況下直接讓他退團嗎?這家公司也太奇怪了……光放出那句話就說不回應了也很消極耶」
K氏鄉民
韓國人推爆的通通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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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周鶴年:「説我性交的拿證據出來」!反控遭公司強逼退團THE BOYZ+20億賠償內幕!
2017年以The Boyz出道的周鶴年,於5月30日凌晨在日本東京與當地AV女優出身的明日花綺羅私下會面,兩人喝酒並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傳出兩人從肢體接觸進一步進行性交易的指控。然而在退出團體後,周鶴年也針對爭議開口了。 20日,周鶴年在個人社群上發表了「即使我已經明確表示我沒有進行任何非法行為,但對於繼續寫惡意文章的部分記者和媒體,我將採取民事和刑事所有法律措施」的言論並強調:「如果有性交易的證據,請立即公開。」並明示「我沒有退出團隊,也沒有同意解約。」 周鶴年主張「經紀公司即使在合約中沒有明確的解約理由,也試圖假裝有解約的理由,部分媒體則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提及性交易,損害了我」、「他們叫我離開公司,但我從未接受。然而經紀公司卻告知媒體解約已確定,這是明顯的虛假事實。」 此外,他反駁道:「僅僅因為在私人場合與名人同場就單方面將我逐出團隊,並提及超過20億韓元的賠償、解約,這真的是應該保護藝人的經紀公司的態度嗎?」並指控「經紀公司無視程序,單方面發送內容證明郵件稱是因為他的錯誤導致解約,並收到了賠償警告」。 最後周鶴年表示「我將責任追究到底,對於不當將我趕出團隊,毫無根據地聲稱解約的經紀公司,以及以未經證實的事實提及性交易而對我造成傷害的部分媒體。」 此前,THE BOYZ的經紀公司ONE HUNDRED表示「最近收到周鶴年涉及私生活問題的消息後,立即採取了活動中止措施,並仔細確認了事實關係」,並表示「結果我們嚴肅看待此事的嚴重性,明確認識到作為藝人繼續信任的情況困難。因此,經過與THE BOYZ成員充足的討論後,最終確定周鶴年的退出和專屬合約的終止。」 周鶴年的立場文曝光後,立刻引起許多網友的討論,不少網友態度紛紛轉向並質疑道「原來退團並不是事先協議好的啊」、「經紀公司的立場跟本人說的完全不一樣耶」、「公司怎麼知道周鶴年跟那女的有性交易的?如果有證據,公司應該拿出來吧」、「不過為了團隊著想,還是退團吧..20億的問題就跟公司好好談吧」、「跟AV女優同桌是蠢事,但這不是需要付20億退團的罪吧,公司應該拿出證據」、「我以為是應該被開除的事,不過如果不是性交易的話,那同桌的錯就是錯,這樣應該不會退團吧」、「如果只是同桌,那真的會覺得冤枉」、「光是同桌就夠糟了,但不是的話就應該澄清,讓一切真相大白」、「可以讓他退團,但這跟性交易是兩回事,而20億又是另外一回事」。 但也有網友認為「該退團了吧,哪有偶像在喝酒的場合跟AV女優同桌的...」、「跟手寫道歉信的內容差好多喔」、「有證據的話...?確定沒有證據嗎...為什麼要說這種話?」、「跟AV女優一起喝酒的偶像,感覺真的很糟糕」、「公司說是因為私下跟有名的人同桌,只是這不只是有名而已吧..」、「跟AV女優同桌喝酒也不是什麼好行為啊...」、「等等看文春會不會發文」、「跟AV女優同桌也是蠢事啦」、「公司好像有證據的樣子,但他看起來覺得沒有證據」、「文春應該有床照吧,等著看吧」、「無論如何一定要退團,如果只是同桌而不是性交易,那就揭開真相吧,好像也說過會進行警方調查」討論熱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