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riend解散爭議重燃!網友揭公司殘忍惡行:這樣結束合約合理嗎?
近期,閔熙珍與HYBE公司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而因提到「是為了成立NewJeans才解散了GFriend」的相關言論,在 Source Music 與人氣女團GFriend的合約結束過程中,該公司做過的一系列行為再次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和批評。

一名網友對這些事件做了詳細的回顧與分析,說道:「作為 Source Music 唯一的藝人長達七年,一直受到業界人士的讚揚,從未有任何惡評跟醜聞,認真活躍地幫助公司壯大,你說這樣結束合約合理嗎?」並提出了Source Music曾做過的惡行。
首先,GFriend合約終止的消息最初是通過記者報導而公開,這種方式本身就引起了不少關注和討論,更令人困惑的是,儘管 Source Music 後來發表了官方立場,HYBE INSIGHT(位於 HYBE 大樓地底的展覽館)仍持續接受GFriend的預約。

在粉絲會員問題上,GFriend的粉絲原本享有未到期的會員服務,但 Source Music 卻未對此作出任何說明,當粉絲提出抗議後,公司最初決定以 Weverse Cash(一種僅限於 Weverse 平台使用的虛擬貨幣)而非現金退還剩餘會費,這一做法引起了進一步的不滿和抗議,面對粉絲的集體訴訟威脅,公司最終同意以現金形式進行退款。
在退款過程中,Source Music 使用 Google 表單收集個人信息,不幸地是,這導致了22位粉絲的個人信息洩露,令人驚訝的是,公司最初的反應不是公開道歉,而是私下聯繫受影響的粉絲,提供10萬韓元的慰問金,這一行為被揭露後,公司才公開道歉,之後 Source Music 也因違反安全措施義務而受到糾正命令和300萬韓元的罰款。

除此之外,國際粉絲在會員資格退款過程中發現,公司未承擔匯款手續費,而是將其請粉絲自行負擔,面對粉絲的抗議,Source Music 並未作出任何回應。
在遊戲營運方面,GFriend擁有稱為 《SuperStar GFriend》的遊戲,但運營公司 Dalcomsoft 也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合約終止的信息。儘管如此,Dalcomsoft 對GFriend成員和粉絲表現出了比經紀公司更多的關愛和禮貌,並盡力為服務畫上圓滿句點。
JONINE
留言 (0)
相關文章
K-PopSOURCE MUSIC註冊GFRIEND商標權失敗!未來重組可能性大增!
先前,SOURCE MUSIC方面在去年3月11日(GFRIEND解散兩個月前),爲了擁有對GFRIEND商標權的權利,向專利廳申請了GFRIEND十多個商標權商標申請登記。 其後,在本月14日,專利廳向SOURCE MUSIC發送了拒絕商標註冊申請的"意見提交通知書"。專利廳就拒絕理由解釋說:「申請的商標G-Friends與韓國6人女歌手組合名稱的英文名稱'GFRIEND'相似,因此不能接受註冊。」另外,專利廳還補充道:「與大眾明顯認識的6人女歌手組合名稱'GFRIEND'的英文名稱'GFRIEND'有關,有可能致誤認、混淆產品質量或欺騙需求者,因此無法接受登記。」 目前,SOURCE MUSIC方面以2015年註冊日爲基準,確實獲得了GFRIEND logo的商標權,但通過此次拒絕通知,未能獲得GFRIEND名稱本身的商標權。 在專利廳做出拒絕決定的情況下,SOURCE MUSIC方面是否會對拒絕註冊申請商標的決定提出上訴,備受大眾關注,特別是GFRIEND的粉絲們。 同時,如果確定相關決定,即使沒有SOURCE MUSIC方面的同意,GFRIEND的商標名也可以使用,因此網友越來越期待GFRIEND以後的以完全體重組。 去年5月,GFRIEND(所願、睿隣、銀河、裕株、信飛及嚴智)終止了與SOURCE MUSIC的專屬合約,目前,成員銀河、信飛及嚴智以VIVIZ組合活動中。
K-P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