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排行榜網紅收藏
登入

Global K-Culture Media & Community. Your gateway to K-Pop, K-Beauty, K-Drama, and Korean entertainment. Real-time rankings, news, and community.

Company

  • About Kagit
  • K-Influencers
  • For Brands
  • For Creators

Navigation

  • 首頁
  • K-Pop
  • K-Beauty
  • K-Drama
  • K-Food
  • K-Travel
  • K-Style
  • K-Biz

Rankings

  • All Rankings
  • K-Pop Buzz Chart
  • K-Beauty Ranking
  • K-Drama Chart
  • K-Food Trends
  • K-Style Chart
  • K-Influencer Index

Community

  • Login
  • Bookmarks
  • Settings

Contact

admin@kagit.kr
服務Kagitkagit.krwishnotewishnote.kr即將推出wishnote.twwishnote.tw→ 整併至 kagit.kr TC

© 2026 Kagit. All rights reserved.

TermsPrivacy
首頁發現排行榜活動我的
HomeK-Pop防止再有下一個金賽綸!「金秀賢防止法」立法連署才1天破5萬人支持正式進入國會!
K-Pop

防止再有下一個金賽綸!「金秀賢防止法」立法連署才1天破5萬人支持正式進入國會!

阿咩李卡諾2025/4/70 瀏覽 1分鐘閱讀

金秀賢與未成年金賽綸交往的爭議不斷,金秀賢也終於打破沉默,並於上月3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事實真相。然而在這將近40分鐘的記者會上,金秀賢哭到泣不成聲,也被網友調侃是「淚之女王」的翻版。

然而,近日針對演員金秀賢與已故金賽綸在她未成年時交往的指控進行反駁後,名為「金秀賢防止法」的國民請願已有超過5萬人同意。

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根據4月7日國會電子請願網站的資料,3月31日刊登於國民同意請願網站上的「金秀賢防止法」請願,在當天下午已獲得超過5萬人的支持。

「金秀賢防止法」是關於上調未成年意圖性侵害罪的適用年齡與加重處罰的法案,起因於金秀賢涉嫌在金賽綸未成年時與其交往的爭議,因而帶起需保護未成年交往的交往意識,掀起許多關注。

圖片來源:헤럴드POP
圖片來源:헤럴드POP

請願人表示:「最近金秀賢被指控曾對金賽綸進行誘導式性犯罪,引發國民憤怒。」並主張將現行針對13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意圖性侵害罪年齡上調為13歲以上未滿19歲。

廣告
廣告

根據規定,若一個月內獲得5萬人同意,請願案將被提交至國會主管委員會與相關委員會審議,並討論是否提交至本會議審查。由於該法案已正式提交至國會,是否立法受到關注。

Instagram

此前,金秀賢於3月31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否認與金賽綸的指控。他表示:「與已故金賽綸的交往發生在《淚之女王》播出前約4年的一年左右時間,並非她未成年時,而是在她成年後交往的。」

對於未成年誘導式交往的質疑,他回應:「有人用2016年的KakaoTalk對話作為證據,將我貼上戀童癖、未成年誘導等標籤,但2016年與2018年KakaoTalk中與金賽綸對話的人其實是不同的人」但這樣的否認並未獲得大眾認同。

Instagram

如今「金秀賢防止法」的請願已超過5萬人支持,不少網友更是紛紛力挺道「這個真的很重要也很必要」、「哈哈金秀賢防治法」、「非常同意!!!」、「才沒幾天就有五萬人支持,也太快了吧,太讚了」、「做得太好了」反應相當熱烈。

阿咩李卡諾

阿咩李卡諾

留言 (0)

0

相關文章

嫉妒我穿太暴露?華莎曝當「性感黑金」的血汗淚!網嘆太自我膨脹:藝人總看不清現實K-Pop

嫉妒我穿太暴露?華莎曝當「性感黑金」的血汗淚!網嘆太自我膨脹:藝人總看不清現實

日前藝人華莎登上了YouTube網路節目《記者的私心訪談》,不僅聊起了近期忙碌的巡演近況,更透露了對於「服裝暴露」等爭議的想法,引起許多網友的關注。 談及這次美國巡演的契機,華莎表示:「這次名稱本來就不是演唱會而是『Live Tour』,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覺得還沒準備好去做一場完整的演唱會」。 華莎接著說道「我想多累積一些作品,讓曲目更豐富。畢竟很多人花大錢來看,不希望讓人覺得內容太空洞。所以我選擇等待好作品的累積」對此她也提到:「當時PSY歐巴就很簡單地對我說,如果覺得演唱會太有負擔,那就辦粉絲見面會吧。你也會想見粉絲,就輕鬆一點地做吧。」 與在韓國演出相比,華莎認為這次在美國更刻意地「不設限」,並且在洛杉磯演出中,以一身閃亮緊身服登台,以極具魄力的氣場征服了全場觀眾。她說:「關於尺度這部分,我是抱持著完全不設限的心態去做的,但在韓國還是會有點顧慮。」 記者回應說:「美國觀眾看起來很喜歡啊」華莎則開心笑說:「真的太好了,我幾乎是毫無顧慮地準備,所以非常愉快。」 接著華莎也提及對於惡評的想法,當被問到「成為Hot Girl的祕訣」時,她說:「成為Hot Girl的路真的很辛苦,真的很難走,我流了很多血淚」但她也說道:「那些謾罵,我覺得其實就是嫉妒。」 事實上華莎多次因舞台服裝過於暴露引起許多討論,像是曾在2018年《MAMA》的緊身服裝舞台而引發過度裸露爭議,2023年於大學慶典演出時,也因舌頭舔手並觸碰特定部位的動作再度捲入過度性感的爭議,更是引起許多家長的反感。 對此,華莎曾在去年出演YouTube節目《吃完早餐再走》時低頭致歉表示:「可能真的有很多人覺得不舒服,我也應該要反省。」 而在節目公開後,很快就引起了網友正反兩面的評價,就有網友認為「有時候藝人們會覺得自己的行為太過只是被人無條件地批評,看不清現實,但其實從觀眾的角度來看,明明已經表達了不舒服和尷尬的感受,卻還是以同樣的姿態面對,這樣才會變成惡評……看到那樣的人真的覺得可惜」、「真的讓人不舒服,真心的。感覺完全不反映大眾的意見只是自己一個人在享受,那就走自己的路吧~雖然根本沒有需求供給」、「嗯……我倒是不特別討厭這位,但她今天的發言感覺有點自我膨脹太嚴重了」、「這個有供給需求嗎?」、「即使露也會讓人覺得真的很有藝術性、很帥氣的藝人是有的,但也有像華莎這樣……真的不覺得帥,也讓人不禁想問『到底為什麼???』,拜託別再脫了」。 反觀,也有部分網友認為,本人可以接受那就沒什麼好說的「她自己喜歡就可以了吧?」、「華莎為追求個人色彩而努力的樣子非常得好啊,該怎麼表現是藝人的自由,做出這樣的舞台,我覺得十分帥氣」、「管她要不要脫啊」反應十分兩極。

阿咩李卡諾1 年前2
Instagram
Instagram
閔熙珍才是禍首?ADOR法庭上再打臉!韓媒嘆:NewJeans為保閔媽淪犧牲品K-Pop

閔熙珍才是禍首?ADOR法庭上再打臉!韓媒嘆:NewJeans為保閔媽淪犧牲品

女團NewJeans(NJZ)上月21日遭法判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並回絕了NewJeans提出的訴求掀起許多討論。像是「ADOR沒有答應她們要求讓閔熙珍回復ADOR代表職位的要求,而構成了解約的理由」以及「BELIFT LAB旗下團體ILLIT試圖損害NewJeans的獨特性」、「從HYBE旗下BELIFT LAB的ILLIT經理處聽到了『無視』的發言」等主張,也都被法院一一駁回,認為無法構成解約條件,因此NewJeans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接著本月3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41部(庭長法官鄭會日)舉行了ADOR針對NewJeans提起的「確認專屬合約有效性訴訟」首次辯論,但NewJeans五名成員當日並未出庭。 然而在當天的庭審中,NewJeans方面主張ADOR對閔熙珍的解任具有報復性,並表示她是被「驅逐」,主張專屬合約解除有效。但ADOR的代理律師則反駁稱:「不是將閔熙珍前代表驅逐,而是她自己選擇離開。」他補充說:「即使在法院針對經營權所做出更換代表理事的裁定被認為是合法的情況下,公司仍提議讓她續任董事並繼續擔任製作工作。但閔熙珍表示『如果不讓我當代表理事,我就不留下來』,最終只是拖延時間後離開。」 事實上閔前代表離開ADOR,早在先前她就曾在SNS上發文表示「退社」,並引起許多的關注。去年11月,她曾在自己的SNS上傳了一張兔子角色拿著寫有「離職」便條的圖片,並搭配Dennis Williams的〈Free〉作為背景音樂,間接表達出有意離職的心情。 接著閔前代表也曾在公開場合透露離職背後的心境,她在2024年12月6日參加的「韓華理賠保險XPolin脫口秀」中表示:「離職後心情很爽,畢竟我是個話多的人,寫得多長就可想而知。但我把那些鬱悶都寫出來後,又全部刪掉了。」 此外,當時NewJeans成員也展現出相似的態度,成員玟池去年11月28日向ADOR發出解約通知時,曾上傳動畫《犬夜叉》中所謂的「離職圖」,單方面表達離開的意志;成員Hanni則發佈訊息「see you on the other side(在另一處見)」,雖然團體曾展開短暫的「自由活動」,但最後還是在ADOR提出的「維持企劃公司地位及禁止簽署廣告合約等假處分申請」中敗訴。 對此,法院表示:「通常信賴關係破裂,是在完全未進行結算或結算極度不當的情況下發生,但本案是極為特殊的案例」並6月5日為下一次辯論日期。 另一方面,雖然過去網路上多將矛頭指向NewJeans成員,但近期輿論風向有所轉變,開始聚焦於真正的問題核心是前代表閔熙珍。網友們紛紛表示:「不要再讓孩子們當擋箭牌了,閔熙珍該出來收拾局面」、「元兇是閔熙珍」、「如果她真的愛護NewJeans成員,就不會把事情搞成這樣」,對閔熙珍的批評聲浪日益高漲,也對NewJeans淪為犧牲者的言論擴散。 隨著NewJeans事件持續延燒,與其說是年輕成員們的責任,不如說是作為領導者的閔熙珍該負起更大責任,也讓外界對本案訴訟的走向更加關注。 新聞曝光後,很快又掀起許多網友的討論,「就算孩子們年紀小,難道身邊沒有一個正經的大人嗎?」、「他們自己可是成年人,還說不要把他們當小孩看待,這可是他們自己的決定」、「現在再來切割已經太遲了吧,都走這麼遠了,他們自己說要一起走,就讓他們去吧」、「看他們對待現代表的態度和海外訪談,也不覺得他們是受害者啊,而且現在除了其中一位,其他人都成年了呢」、「以那個年紀來說的話,也給當時差不多年齡的AILEE那麼寬容啊」、「說沒有閔熙珍就不行,怎麼會是禍首呢是恩人吧」、「現在才來說???當初給退路的時候就該回去啊^^到處抓其他團的頭不放,結果現在裝成受害者,這是怎樣?」、「NewJeans在YouTube直播、國會聽證會、記者會、法院、外媒訪談中從沒落下地說這是我們的決定,別誤會是代表指使的,劃清界線,如果這不是他們或父母自願的,那父母就該好好思考了,因為這些發言她們變成要獨自承擔責任的結構了」。

阿咩李卡諾1 年前2
只差4小時!NewJeans急著開記者會成敗筆!違規時間軸曝光:有新證據也無法翻身K-Pop

只差4小時!NewJeans急著開記者會成敗筆!違規時間軸曝光:有新證據也無法翻身

女團NewJeans(NJZ)上月21日遭法判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並回絕了NewJeans提出的訴求掀起許多討論。像是「ADOR沒有答應她們要求讓閔熙珍回復ADOR代表職位的要求,而構成了解約的理由」以及「BELIFT LAB旗下團體ILLIT試圖損害NewJeans的獨特性」、「從HYBE旗下BELIFT LAB的ILLIT經理處聽到了『無視』的發言」等主張,也都被法院一一駁回,認為無法構成解約條件,因此NewJeans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接著在本月3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 41部將審理ADOR向 NewJeans 五名成員提起的專屬合約有效性確認訴訟(本案訴訟)的首次辯論,並總結了之前的假處分。 然而就有網友發現,即使NewJeans帶來了新的證據想要推翻,也無計可施,甚至可以說是自毀後路在先,引起一陣討論。網友回推當時的新聞「首先法官表示『被告NewJeans提出要求糾正的8項事項,並給原告期間做出調整和糾正,但被告NewJeans卻以原告2024年11月29日未糾正為由要求解除』」。 但問題是「原告並沒有違反『未在糾正期間內回覆的規定』,而是在2024年11月28日發出回覆公文,但被告NewJeans卻在此之前卻先召開了記者會,宣布解除專屬合約」有了程序上的疑慮。 此外法官還提到「權利消滅事由的舉證責任因有合約書而應由被告舉證,但被告未舉證,僅單方面通知解除合約並拒絕,因此提起確認有效訴訟」解釋了案件情況。 接著補充說:「內容是假處分事件中主張內容的重複,新的主張是要透過14天的寬限期要求糾正才能合法解除,但新的主張情況並非事先主張的,因此不符合14天寬限期,無法構成合法解除事由。」 此外,即便NewJeans即便提出新證據,但因未給予Ador糾正期間,所以訴訟不予承認,因為NewJeans根本未給予Ador完整的糾正期間2週。回頭看NewJeans於2024年11月13日發送內容證明,並提出「若在14天內無法糾正違反事項,我們將離開Ador,而Ador於14日上午回覆(從收到內容證明之日開始給予兩週的期間)」。 但NewJeans卻於11月28日下午8時30分召開記者會宣布解除合約,大致內容是幾小時後,從29日0時起她們將離開Ador。但因為是從收到回覆的那天開始算14天,所以是到28日,換句話說,NewJeans所要求Ador的糾正命令回覆是到11/28為止,所以應該從11月29日開始說「糾正命令沒成功!」才行,加上法院不計算第一天,所以應該從11月15日開始計算。 換句話說,在僅幾小時之差,NewJeans在寬限期內就斷定「你們沒遵守糾正命令?」並宣布解約。僅差4小時,NewJeans等於自行違反了寬限期。 貼文曝光後,很快就引起了許多網友的討論,不少網友表示「那些律師是沒有在工作嗎?越看越覺得這行為愚蠢」、「明明一點勝算都沒有,為什麼還要一直推進?真的搞不懂耶」、「當時說到下班時間還沒有聯絡就要開記者會,到底有什麼那麼急的呢?」、「所以現在結果才會不好,如果多等一天,結果可能就不同了」、「不過看起來好像也沒有新的證據」、「他們的律師到底在幹嘛?只收錢嗎?什麼都沒做好的感覺,加油打官司吧!」、「接下來的證據不能用來推翻,而只是說那28號的解除是不對的」、「怎麼每次做的事情都這麼愚蠢呢?」、「是無視律師的話去上節目的嗎?律師不可能漏掉這些吧」、「到底為什麼這麼急躁,像是被什麼追著似的?就不能忍那麼一天嗎?沒有法律諮詢嗎?還是聽了法律諮詢但無法理解上下文?希望能開放心胸,冷靜理智地應對逐一解決的話,應該會更順利有利地發展吧……不過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決定,所以責任也要自己承擔^^」、「他們應該是有律師在旁邊協助,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呢?」。

阿咩李卡諾1 年前1

現在熱讀

  1. 1

    宋智孝惹火自家團隊!髮型師、化妝師輪番苦勸仍沒用 網怒:隨性真的過頭了

    5384 瀏覽
  2. 2

    有片/I.O.I 4成員夜店聚會遭直擊!昭彌、請夏嗨翻 彩娟一身打扮全網歪樓

    4472 瀏覽
  3. 3

    一代男團2門面首曬愛女!超狂神基因震撼韓網 網喊:爸爸真的不能醜

    3140 瀏覽
  4. 4

    2度酒駕、孕期185次注射違禁藥!昔韓劇女神46歲近況曝光 凍齡美貌震撼全網

    2707 瀏覽
  5. 5

    Jennie親密靠肩男身分曝!竟是台灣23歲鮮肉 1巧合害舊愛Kai被挖出

    1763 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