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演唱會上又有新招?NewJeans突發「意味深長」長文:還沒結束
女團NewJeans(NJZ)於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向所屬經紀公司ADOR解除專屬合約,並表示未來希望與前代表閔熙珍繼續合作,此後NewJeans展開自由活動。直到昨(21)日,法院作出裁定認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因此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而面對遭受假處分的消息,NewJeans也於昨(21)日表示,將針對法院禁止她們脫離ADOR單獨活動的裁定提出異議,表示「對於今(21)日的假處分裁定,我們將透過異議程序爭取更多的論點機會,並計劃補充充分的證據來應對訴訟。我們相信,這只是時間問題,真相終將大白。」
NewJeans在單方面宣布與ADOR解約,並公開以新團名「NJZ」活動,預計於23日參加在香港舉辦的「ComplexCon」活動,並首次發表新歌。該場演出由NewJeans擔任壓軸嘉賓,門票早已售罄。
而對此此次的香港活動,ADOR表示:「將以ADOR旗下NewJeans的名義進行,我們會在現場提供充分的支援。」而NewJeans成員則表示:「為了不讓期待演出的粉絲與相關人員遭受無預警的損失,經過深思熟慮後,我們決定不得已地參與這場演出。」
面對即將到來的香港演出,NewJeans今(22)日在NJZ的IG 限時動態發佈了一篇長文,似乎是在暗示將會有新動作。

以下是NewJeans發文內容
一切都會沒事的,Bunnies(粉絲名)
雖然不容易,但還是希望你們今晚能放下心,好好休息或睡個好覺!!!
我們也是… 最近為了準備這次舞台有點…精神緊繃,結果好像沒能好好照顧到Bunnies,真的很對不起。
其實因為這次想做得更強烈,所以想了很多很多……
但現在的情況不像以前那樣能輕鬆地跟大家互動,從Bunnies的立場來看應該真的很辛苦,
我也擔心你們現在是不是還在難過中……
真的很想一個一個給你們擁抱、安慰你們,但只能透過文字表達,真的很抱歉!
你們是比任何人都站在我們這邊、一直不斷給我們應援的人……
真的辛苦你們了!!ㅠㅠ
多虧有你們,我們五個人才變得更強、更堅強,今後也會一直堅強下去!!
這還不是結束,不是嗎?
因為我們看不到未來會怎樣,所以也無法準確地說出些什麼,
但到了明天、後天,我們五個人一定會像準備得那麼努力、像渴望站上舞台那樣,像想見Bunnies的心一樣!!!!!!
以比任何人都快樂的心情,好好地完成我們的舞台!!
不要太難過,我們星期天舞台見的時候,大家一起開心地享受吧!!!
因為我們最終,都是透過音樂而聚在一起的人啊!!
就想像是我們要回到最初的位置,讓我們不留遺憾地度過這段時光,好好享受吧!!!
我們的Bunnies!!真的很了不起,也是對我們五個人來說非常珍貴的存在!!
K氏鄉民
韓國人推爆的通通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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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團NewJeans(NJZ)於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向所屬經紀公司ADOR解除專屬合約,並表示未來希望與前代表閔熙珍繼續合作,直到今(21)日,法院作出裁定認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因此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50庭(金尚勳首席法官)表示,裁定準許ADOR針對NewJeans五名成員提出的「禁止進行與經紀公司地位無關之廣告合約與演藝活動」的假處分申請。 面對NewJeans遭受假處分的消息,NJZ的粉絲對法院批准 ADOR 提出的假處分申請一事,深感失望與憂慮,並發文表態立場。 NJZ的粉絲團發文表示「長期以來粉絲們目睹 HYBE與ADOR對成員的不人道待遇,嚴重侵犯她們的人格權,因此法院認為這些侵害行為尚未充分證明的判決,令人感到遺憾。我們期盼透過異議程序及本案訴訟,真相能夠水落石出」。 接著粉絲團也強調「我們向此刻正處於艱難處境的成員們傳達不變的愛與支持,無論情勢如何變化,Bunnies與NJZ的關係將始終堅定不移,粉絲們將相信並陪伴NJZ成員走到最後」。 粉絲團立場曝光後,也讓不少網友傻眼道「居然有K-pop粉絲在判斷法院的判決,真是有趣!」、「雖然是支持,但這樣實在不行啊...法律跟法院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拜託尊重一下法院,追星跟這個是兩回事,別太過火了」、「我現在很好奇他們到底想走到哪一步,這樣自稱粉絲卻對偶像一點幫助也沒有...」、「不是什麼小協會而是法院啊法院!」、「但真相到底是什麼呢...關於沒打招呼的真相嗎?」、「隨著閔熙珍- HYBE的爭鬥轉為NewJeans - HYBE的衝突,粉絲心態真的很難改變。粉絲怎麼可能在這裡對NewJeans成員說要清醒呢?粉絲們以為輿論戰勝利,一切都很順利,結果卻敗訴了,現在只能更加投入」、「只有自己想要的結果才是最好的判決嗎?在成為偶像粉絲之前,我們也是社會的一員,請尊重基本的司法體系。法院判決說他們的主張都不成立,那麼應該反思自己是不是有什麼誤解才是常識吧,怎麼會有這麼多話想說呢?粉絲有什麼權力,寫了一大堆廢話」、「這裡真是被困在自己的世界裡,沒有答案了。隨他們去吧,我只想看法律的結果」、「這真的是粉絲嗎?那他們要替成員賠償違約金嗎?」、「是沒看過被不人道對待的人嗎...」、「雖然心情可以理解,但合約是法律優先,沒辦法的」。 「本來假處分對藝人是比較有利的,身邊難道一個有現實感的人都沒有嗎?真是讓人震驚;在藝人對上經紀公司歷史上,假處分被判給經紀公司的情況只有兩次,一次是FIFTY FIFTY這次是NewJeans。如果假處分這樣出來,本訴訟會更困難,成年人應該清醒一點,孩子們沒有罪,唉...雖然不是我家的偶像,但我喜歡NewJeans的歌,真可惜」、「粉絲們應該清醒一點才對,這樣大吵大鬧的粉絲團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果真的是粉絲,就不要推他們進入訴訟的火坑!說對法院決定失望,這種不尊重的言論只是個人發言,為什麼要裝成代表整個Bunnies呢?這個群體也有問題啊...他們的意見並不代表整個粉絲群的意見」、「法院是根據證據判斷的,什麼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