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守住最基本底線!」NewJeans鐵粉律師發文勸說引網共鳴:踩著K-pop前輩們的血汗
女團NewJeans(NJZ)於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向所屬經紀公司ADOR解除專屬合約,並表示未來希望與前代表閔熙珍繼續合作,直到21日,法院作出裁定認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因此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而面對遭受假處分的消息,NewJeans也表示,將針對法院禁止她們脫離ADOR單獨活動的裁定提出異議,並在官方IG限動上表示不是結束,似乎也預告了會繼續替團體權益來奮戰。同時在外媒TIME的獨家聲明中表示「並不期待K-pop產業的問題能在一夜之間得到改變,我們相信需要變革與成長,韓國似乎想讓我們成為革命者。」

針對近日NewJeans做出的一系列反擊動作,作為鐵粉的Kim & Chang律師事務所出身律師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引發很多韓國網友的共鳴。事實上,Kim & Chang律師事務所受ADOR和HYBE委託代理與NewJeans紛爭事件。
以下是該律師的發文內容
令人憂心。如果在法院判決剛出來之後就採取這樣的態度,那麼就很難避免「是在說謊、攻擊其他同事、把對方妖魔化的方式來對抗業界或公司的不正義嗎?」這樣的批評。
就我自己的經歷來說,IT業界或法律界本身也存在許多問題,三星電子也好、金&張律所也好,都有不合理之處。但如果是在那樣的環境中獲得了機會、受到過幫助,那麼對不合理的抗議與指正,應該是出於作為其中一員的自豪與感謝,這樣才能讓主張具有說服力並產生影響力。
在無數人努力建立起來的系統上受益、獲得機會的人,如果真的想要推動改革,那就有必須要守住的本分。那就是對前輩與同僚的禮貌與尊重,以及沒有自我犧牲就無法實現的道義。
如果沒有這樣的自信與意志,只是想隨心所欲、或無止盡地賺更多錢,那麼至少也應該默默遵守合約,在適當的時機離開組織、自立門戶。就像我或其他人那樣。
麥可·喬丹也不會比NBA更偉大,牛頓或愛因斯坦也不會凌駕於物理學之上。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記住,自己是在前輩們經年累月打造的系統上獲得機會、過著人生。想要改善、發展這個系統,絕不該用羞辱、抹黑、妖魔化的方式。
起初與閔熙珍聯手攻擊母公司、攻擊其他唱片公司及其所屬藝人,如今卻演變為否定整個產業,甚至連法院的判決也無視,進而將整個韓國社會描述成荒謬的存在,開始口出厭韓言論——那麼接下來,他們還能有什麼立足之地?
當契約不被遵守、法律又無法讓他們如願時,他們跑去國會;國會也不如他們所想後,如今乾脆跑向以西方觀點批評K-pop偶像養成系統的外媒,向這些對象傾倒各種迎合口味的用語,把自己塑造成殉道者。
K氏鄉民
韓國人推爆的通通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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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團NewJeans(NJZ)於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向所屬經紀公司ADOR解除專屬合約,並表示未來希望與前代表閔熙珍繼續合作,直到昨(21)日,法院作出裁定認定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因此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對於法院判決結果,NewJeans事後在官方IG限動上表示不是結束,似乎也預告了會繼續替團體權益來奮戰。但就有網友挖出先前她們發給時代雜誌的聲明文,表示團體將成為Kpop的革命者,引起網友一陣關注。 在TIME的獨家聲明中,五位藝人表示對法院的判決「感到失望」,但也補充說並不期待K-pop產業的問題能在一夜之間得到改變,「相較於我們至今所經歷的一切,這只是我們旅程中的另一個階段而已」她們表示「或許這就是韓國目前的現實,不過,正因如此,我們才相信需要變革與成長,韓國似乎想讓我們成為革命者。」 然而,NJZ的法律代表透過有利的判決所追求的並不是對公司造成損害,她們只是希望這五位成員能從前公司設定的「不公平限制」中「脫身」,讓她們可以獨立追求音樂。她們在寄給《TIME》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這不會對其他娛樂公司或藝人產生負面影響」、「如果公司履行合約義務並適當保護藝人,那麼藝人就沒有理由在訴訟中獲勝。」特別是玟池向《TIME》表示,她們對HYBE和ADOR的要求並「不是特別或不合理的」。 ADOR在給《TIME》的聲明中表示:「對於這個問題被擴大到法律層面,我們感到遺憾」並指出因前任管理層的錯誤所引起的「誤會」,在成員回歸公司後可以完全解決。然而考慮到NewJeans(NJZ)和ADOR之間的關係,以及團體自行解決商業問題的方式,這段關係可能無法修復。 此外,Hanni也否認了與新公司簽約的傳聞但她表示:「我們正在尋找一個可以幫助我們與他人溝通的經紀公司……在此期間,一個能協助我們的第三方。目前NewJeans也全力投入到準備回歸的工作中,以NewJeans的名稱活動時,五位成員以音樂和時尚展現Y2K風格而廣為人知,但以NJZ的名義,她們表示將有更多實驗的空間」。 NewJeans的時代雜誌訪問文曝光後,很快就引起網友們的討論,就有網友說道「到底為什麼要批評K-Pop?他們自己也是K-Pop偶像啊...看起來他們在找新公司時,以為自己會贏嗎?」、「到底什麼是不公平的合約啊...」、「韓國娛樂圈的現實不就是每月拿薪水200萬韓幣到300韓幣的經紀人嗎?」、「沒能拿出法律依據而被駁回,這是什麼韓國的現實?真是無言」、「革命...是嗎?哈哈」、「被奪走的無產階級...其實在韓國現實中,你們更接近資本家階級吧...頂尖藝人嘛...」、「誰能想到一個靠著大型企業資本出道的偶像會這樣,出道前就當名牌大使,出道後馬上就紅了,真是好笑」、「Hanni是不是因為是外國人所以思想特別天真呢...居然還說要找代理公司...哈,是在找願意支付6000億的人嗎」、「我真的不太理解,今天的判決核心不是說NewJeans應該在ADOR名下活動嗎?那為什麼在收到判決結果後的聲明中說在找新公司呢?這不是偷偷摸摸的,而是自己公布給媒體知道?」、「到底為什麼這樣,是想開違約金派對嗎?合約不是白簽的,如果想退出就該起訴啊」。 「哇...哈哈哈...我不能再支持了」、「他們自己準備的下一張專輯的概念不會是革命家吧?」、「哇,好崇高啊,居然想扮演革命家的角色,乾脆支付違約金然後退出吧」、「哇,真的讓人心寒,要不是K-Pop產業,你們能紅到這地步嗎?韓國怎麼了嗎?」、「這不就是合約違約,怎麼會是革命家呢...哈哈哈,HYBE的資本和閔熙珍的製作,想一想他們的自我膨脹到哪裡去」、「以為年輕就能得到一切讚美,結果他們真的以為自己是最棒的,不管做什麼韓國人都不會說難聽話,真是把韓國人當成傻子了」、「支付違約金快走吧,忘掉NewJeans,專心做自己的粉絲就好」、「明明是K-Pop最大的受益者卻自稱革命家?讓路旁的狗都笑了」。



